各车辆租赁单位: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计划采购一项车辆租赁服务。现就该事项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
2.采购预算:45万元。
3.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上限,以先到为准。
4.车辆使用范围:广东省内。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良好信誉,报价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时需提供截至2024年12月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
3.供应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包车客运)。
4.车辆及驾驶员数量要求:供应商自有小轿车、商务车、中巴车、大巴车等总计应不少于15辆;自有驾驶员不少于15人。
三、服务要求
1.车辆要求:所提供的车辆应为车龄3年以内且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超限不予认可),安全性能高,车容整洁,车辆证件(道路运输证、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保险费、环保标识等)齐全,无未处理的事故记录。
2.驾驶人员:驾龄5年或以上,年龄50周岁或以下身体健康且无犯罪记录;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时刻保持清醒,并注意天气和路况,遇到恶劣天气或路况不良等情况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管理人员:安排1名管理人员配合采购人负责有关租赁车辆管理工作的开展,及时反映和协助解决租赁车辆工作期间遇到的问题。
4.响应时间:对于租赁小轿车、商务车,采购人应至少提前18小时提出用车需求,供应商需在1小时内响应;对于租赁中巴车、大巴车,采购人应提前48小时提出用车需求,供应商需在12小时内响应。
5.用车安排:采购人与供应商沟通确认用车时间及行程后,供应商应同步编辑用车行程短信发送给用车联系人;驾驶员应按约定用车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用车地点。
6.协调机制:驾驶员在服务期间与用车人发生冲突,采购人可直接向管理人员反映问题,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若采购人提出更换驾驶员和车辆的要求,供应商应立刻协调解决。
7.车辆保险:所提供的车辆应购买必要的商业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每辆车保险赔偿限额不低于200万)、承运人责任险(每个座位保险赔偿限额不低于30万)等,保险期限涵盖服务期。
8.应急方案:如驾驶员或车辆发生意外,供应商收到情况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报险、另派司机或车辆等)。
供应商报价时应对上述服务要求作出承诺。
四、最高限价
我中心根据公务出行需求,不定量、不定期租用小轿车、商务车、中巴车、大巴车等适用车型(带驾驶员),租车费用以实际产生费用结算,全年租车总费用不超过采购预算。
表1 日均出行距离不超过180公里的租车最高限价
表2 日均出行距离180~250公里的租车最高限价
表3 日均出行距离超过250公里的租车最高限价
表4 短途接送包干价格
五、服务评估
合同期内,采购人对供应商开展常规租车服务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车容及车况、驾驶员服务意识、准时出车、租车费用核定准确性等5项。
供应商合同期内的租车服务累计被投诉3次以上后,被投诉的当次租车结算费用扣减5%。
六、商务要求
1.供应商每次车辆租赁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租赁发票以及经核对无误的结算凭证快递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租赁费用。
2.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款项。
七、报价方式
本项目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方式,表1~表3报价采用统一的折扣率(表4 短途接送采用包干价格,不参与折扣报价),折扣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例如□□.□□%),不接受区间报价(例如□□.□□%~□□.□□%)。供应商不得为获得项目竞争而降低服务成本质量,报价折扣率不高于100%,不低于0%。
符合资格且有意向参与报名的供应商请于 2024年12月20日17:30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送达我中心或通过电邮将报价文件电子版发送至gdsthjt_yinshuzhuang@gd.gov.cn。我中心将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比选,择优选择供应商并公告中选结果。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8号6楼6002室。
联系人:尹小姐;联系电话:18102279140。
投诉电话:13632338697。
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