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编号:2024-5546(固体) | ||||
---|---|---|---|---|---|
项目名称 | 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云龙厂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你公司将200吨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铅渣,废物代码:321-013-48)转至湖南先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18007510757245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李京振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年10月23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4年10月23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2025年09月18日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云龙厂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批复
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云龙厂区:
你公司报批的跨省转移申请资料(业务办理号:HW202410110101190)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的复函,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200吨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铅渣,废物代码:321-013-48)转至湖南先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许可转移有效期至2025年9月18日。
二、你公司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不得擅自超范围、超量转移危险废物。督促运输单位遵守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防止运输过程的环境污染风险,并及时核实接受人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情况。
三、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督管理,发现转移过程存在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报告我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0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