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根据生态环境系统结构、功能、质量、承载力等特征,将生态环境管理要求逐一落实到管控单元,是国家空间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东省已于2021年建立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的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安排部署,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各地级以上市深入细致开展2023年度成果动态更新工作,主要围绕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最新法律法规、政策、“十四五”相关规划,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更新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目标,优化完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于近日率先通过生态环境部备案,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本次动态更新工作牢牢把握坚守底线、依法依规、立足实际的总体原则,实现动态更新成果基本稳定、科学规范、局部优化。
01严守生态安全底线,保持生态空间格局稳定。完整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对于最新版本的生态保护红线调出区域,符合一般生态空间管理要求的,原则上均纳入一般生态空间进行严格管控,保障生态空间连续性。对于生态空间因调整减少的面积,按照应纳尽纳原则进行补划,尽量保持空间连续性,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对一般生态空间允许的行为活动原则上不调整一般生态空间,有效维护生态空间完整性。 02坚持科学规范,依法依规开展动态更新。严格按照国家、省方案和技术要点,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动态更新,确保更新内容规范性。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准入要求调整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每项更新内容均有据可依。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技术单位科学开展论证,充分分析更新的必要性合理性,确保动态更新符合各项管理要求。 03统筹发展和保护,立足实际优化成果。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法定保护地等变化情况,局部优化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要素管控分区和管控单元等。充分衔接重大战略部署,对生态空间进行局部优化,支持有关重大项目、重大规划落地,同时结合用地属性、斑块数量等情况,充分论证调整的可行性,严格管控要求。充分衔接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优化调整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进一步提升准入要求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04保持工作稳定性连续性,高质量完成动态更新。省生态环境厅结合生态环境部工作方案要求,细化动态更新技术要点,进一步明确生态空间调整原则和情形,以及底线上线目标、环境管控单元和准入清单更新的要求,统一全省动态更新审核尺度,为地市开展动态更新提供详细指引,提高了动态更新效率。省、市技术单位基本保持稳定,有效确保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此次更新后,广东省生态空间基本稳定,面积保持在6.34万平方公里,比例保持在35.28%,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目标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划计划,同时充分衔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产业有序转移等重大部署,对生态空间进行局部优化,优化调整部分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接下来,省生态环境厅将指导各地市按照程序发布实施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及时更新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数据,深入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更好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