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29日起,第二轮第四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陆续启动,5个省督察组分别进驻深圳、韶关、汕尾、肇庆和云浮。为强化警示震慑,推动问题整改,8月7日,省生态环境厅集中公开通报5个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城市建筑废弃物处理处置、小水电分类整改、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森林公园保护、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督促各地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到位。
建筑废弃物处置矛盾突出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深圳发现,当地一些地方建筑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缺失,全过程监管不到位,跨区域违法违规处置问题时有发生,环境污染风险隐患较大。
近年来,深圳建筑废弃物产生量大,年均超8000万立方米。当地高度重视建筑废弃物处置,不断提升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能力。但督察发现,一些地方规划的消纳场所建设进度滞后、处理能力不足,建筑废弃物处置矛盾突出。
在消纳场所规划和建设上,全市11个区除光明、南山区外,均未印发建筑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市级层面虽已印发建筑废弃物治理专项规划,但有关消纳场项目建设明显滞后。
同时,全过程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深圳虽已出台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并启用智慧监管系统,对建筑废弃物处置实行电子联单管理制度,但一些地方仍存在全过程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违规处置、破坏生态等问题。
另外,跨区域非法倾倒问题时有发生。深圳近3年产生的建筑废弃物超半数需外运处置,对外依存度较高。2021年以来,当地非法转移倾倒建筑废弃物至周边城市案件数量达500余宗。
小水电整改迟缓影响河流生态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韶关发现,乳源瑶族自治县小水电退出工作推进不力,生态流量泄放监管不到位,部分河流减水断流现象突出,影响河流生态系统健康。
据悉,乳源列入退出类的小水电站有195宗,其中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的61宗,属岭南国家公园创建的141宗,小水电分类整改任务繁重。
当地小水电退出迟缓,应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的第一阶段11宗退出任务中,有的未签订补偿协议或未落实退出标准要求;应于2025年底前完成的第二阶段125宗退出任务,目前退出数为0。
同时,当地生态流量监管不到位,督察组随机抽查15宗有生态流量泄放任务的电站,其中8宗存在问题,有的生态流量泄放口闸门关闭,有的故意封堵泄放口。在2023年至2024年6月底,乳源累计检查585宗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仅立案查处6宗,未形成有效监管。
另外,部分河流连通性受阻。由于生态流量泄放不能满足稳定、足额要求,致使部分河流出现减水脱水情况,下游河道在丰水期仍断流干涸,影响河道生态环境和周边居民用水安全。
处理设施短板影响水质达标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汕尾发现,陆丰黑臭水体排查治理不力,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部分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形势严峻。
近年来,陆丰对水污染治理重视程度不够、紧迫性不强,水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推进缓慢,部分地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生活污水溢流问题多发。区域内东溪水闸、乌坎水闸两个国考断面水质不够稳定,2024年上半年,乌坎断面部分月份水质均值从II类降为Ⅳ类;东溪水闸水质均值从Ⅲ类降为Ⅳ类。
督察发现,陆丰碣石镇、甲子镇、东海街道等区域污水直排问题突出。其中,碣石镇滨海路业成机电附近排污口外排污水氨氮浓度超地表水V类标准8.5倍;甲子镇沿江路每天超千吨生活污水直排入海;东海街道北堤路污水直接进入东河,氨氮浓度超地表水V类标准6.2倍。
同时,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原计划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的陆丰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一拖再拖,目前仍处于建设施工阶段。全市仍有12个建制镇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而潭西镇、上英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长期“晒太阳”。
另外,水污染问题突出。由于流域内部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长期偏低、个别农村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处理,造成部分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形势严峻。2024年上半年,东溪河流域25条支流中有22条水质为Ⅳ类及以上。黑臭水体治理不严不实,仅东海大道西侧就存在3条水体发黑发臭,其中3条轻度黑臭,1条重度黑臭。
违规办理采矿权破坏森林公园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肇庆发现,当地有关部门及高要区违规办理采矿权登记,以调整森林公园经营范围代替矿山清理,生产经营活动问题突出。
高要区县级象山森林公园于1999年10月28日经原高要市林业局批准设立,属城市型森林公园,保护的主要对象为暖性针叶林、常绿阔叶林、亚热带竹林和其它珍稀野生动植物。督察发现,有关部门违规办理采矿许可证手续,象山森林公园存在违规采矿问题,公园内种植和养殖问题突出。
违规办理采矿权续证手续,高要区有关部门2003年以来违规为象山森林公园内4个采矿项目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和不良社会影响。2022年10月,上述4个矿区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但相关部门仍为相关项目的采矿许可证办理延续。直到2024年2月4日,肇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提醒函后,相关部门在3月才下达停产通知书。
同时,以调代改,森林公园为矿产项目开发让路。2018年省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清查森林公园内各类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但高要区落实不到位,在2022年2月以城镇建成区的名义申请将相关项目调出森林公园范围。督察组现场对矿区进行检查,发现多处矿点因长期开采,生态修复不到位,大面积黄土裸露,矿渣露天堆放,喷淋水未收集沉淀直排山塘。
另外,监管缺失,违规种植和养殖问题突出。象山森林公园未编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公园内存在多处违规养殖种植等生产经营活动,养殖尾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山塘,森林植被遭到破坏。
处理设施欠账多存水污染风险
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浮发现,罗定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历史欠账多、运行效能低,区域水环境存在污染风险。
罗定江是西江一级支流,流经罗定城区及11个乡镇后通过南江口汇入西江。罗定是云浮人口最多的县级市,96.5%的区域位于罗定江流域,区域水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行对罗定江乃至西江水环境治理有重要影响。督察发现,当地对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重视不够,污水直排、河涌黑臭等问题依然存在。
当地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推进不力,污水直排问题突出。罗定第四生活污水处理厂、罗定素龙街道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展极其滞后,并且城镇存在6个排口,每日直排污水达上千吨。其中,城区沿江三路与南江街交叉口附近排口每日排放约200吨污水至罗定江,其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6.4倍、31.9倍;连州镇财政所附近排口每日排放污水约300吨,经连州河汇入罗定江,其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6倍、28.4倍。
同时,厂网配套不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存在建而未用或效能低下问题。部分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晒太阳”,全市17个建制镇中,䓣塘镇、龙湾镇、黎少镇、分界镇、加益镇、太平镇、连州镇等7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仅建成主体工程和主管网,配套管网不足。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低下,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罗定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和船步镇、泗纶镇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进水负荷分别仅为40.7%、15%、17.9%。
另外,城区重点河涌治理缺乏系统性,整治工作推进缓慢。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多次投诉五里桥河涌水体发黑发臭问题,但罗定未系统全面开展左右岸及支流综合整治,河涌截污工作仍不到位,导致河涌水质改善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