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更周到、办事更高效!
省生态环境厅加速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急企业、群众所需所盼,不断提升为民为企排忧解难的“数智化”服务体验……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以精准发挥服务效能为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创新政务服务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生态环境服务。在第一届广东省政务服务技能大赛总决赛中,省生态环境厅代表队荣获“团体二等奖”,充分展现了生态环境系统政务服务队伍精湛的业务技能。
“一平台”“一套数”“一件事”
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服务质效
首次打造“粤省事”“粤商通”生态环境企业服务专区;对300多项企业重复填报的数据“化整为零”;并联其他省直单位“一网通办”……听着省生态环境厅数字专班许治国“轻描淡写”地说起一件件“小事”,虽语不惊人却信息量满载。
“一平台”优化系统操作。“我们根据企业实际办事需求,打造了集“事项办理”“事项查询”“政策服务”等3大板块、21个服务事项为一体的移动服务专区。”许治国介绍,2021年,省厅首次打造“粤省事”“粤商通”生态环境企业服务专区,将分散在生态环境各业务部门不同平台的企业涉环保高频事项集成到移动平台。
“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笔者在生态环境企业服务专区看到,涉环保各类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
“以‘三线一单’应用为例,企业可直接在粤商通平台查看环境管控单元分布,搜索到相应管控单元所在位置、管控要求等基本信息。”许治国表示,企业可根据投资需求,选择环评类别或者行业类别进行模拟选址,为项目选址可行性提供参考。
“一套数”简化数据填报。“有时企业为了申领排污许可证,如果公司有多台排污设备,在平台填报数据甚至多达数千项之多……”许治国说道,为解决企业数据重复填报的问题,厅数字专班对省级涉企生态环境业务系统进行逐一排查,形成疑似重复填报的数据项清单,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对369项疑似重复的数据项进行核实确认,形成重复填报数据项清单。
据了解,填报后的信息自动归集到统一企业信息库,以后台数据共享代替前端数据采集,避免企业、群众重复填报数据,实现“数据最多采一次”。
“一件事”提升服务质效。“例如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工作,将其与相关省直单位协同办理其他许可手续,依托省“一网共享”平台,推动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与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并接入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许治国表示,企业在平台上操作一次,相当于向多个有关部门递交审批程序,更加便捷、高效。
“就近办”“简化办”“马上办”
环评审批放得下、管得好、审得快
“并联审批、豁免环评、简化环评……”说起各项深化环评改革的措施,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余绵梓如数家珍,“重大项目要实现尽快落地,扎实有效的环评保障服务是第一道关口。”
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期间,在源源不断的防护物资生产线投产背后,是生态环境部门为防疫项目开辟的“绿色通道”。当时某企业生产的增塑剂是保障防疫物资生产的主要原料,面对物资需求快速增加,企业急需扩产,但开工前却有些发愁:“防疫物资的生产迫在眉睫,但开工必须办理环评等手续,不知道要耗时多久。”企业一筹莫展之际,致电了厅环评处寻求帮助。
在会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详细了解该项目情况后,余绵梓判断其符合国家相关应急服务保障的政策,在采取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或者先开工后补办手续。余绵梓当即电话指导企业,仔细解读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使企业在第一时间开工投产,有力保障了当地疫情防控工作。
这只是环评深化改革利好的一个缩影。一系列深化改革的措施,实现了环评手续“就近办”“简化办”“马上办”。
“省生态环境厅赋予了广州、深圳、佛山等地省级环评管理权限,并将一批污染防治技术成熟、环境风险可控的项目环评下放到地市,全省99.8%以上项目环评在当地就能就近办理。”余绵梓说道,厅里还推动使用上下贯通的办事系统,实现各类环保手续“一网通办”,以此来减少企业线下跑动次数,环评手续基本实现“就近办”。
项目的环评实行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的应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实行备案管理。“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管理不断规范,污染防治技术不断提升,一大批项目不再需要审批。”余绵梓表示,目前全省80%以上建设项目仅需通过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或者不再纳入环评管理,环评“简化办”不断深入,审批数量大幅减少。
对于需要实行审批的项目环评,厅里不断推进与其他部门手续同步办理、并联审批,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审批等改革举措,对于国家、省、市重大项目,主动靠前,介入指导办理环保手续,提高审批效率。余绵梓介绍,“全省环评审批的平均办结时间相比法定时限缩减一半以上,环评‘马上办’已经成为常态”。
减少干扰,道歉减罚
刚柔并济执法更显温度
在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4年第三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中,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在污染源视频监控平台巡查时,发现已申报长期停产的某五金电镀厂排污池有异常水流,疑似排放污水。值守人员立刻通知属地执法人员现场突击,发现该厂生产车间没有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有运作,废水规范化排放口有废水排放,但自动监测设备没有运行、未联网上传数据。
经查,该厂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维护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厂罚款4.55万元。
“执法人员利用线上视频监控研判违法线索,再线下突击查实违法行为,全省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处相关负责同志表示,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充分利用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遥感、大数据分析等智能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守法企业的干扰。
除了开展非现场执法,在造成环境违法行为后,也可以通过道歉承诺来减轻处罚。“我司在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在此,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近日,东莞市某油化制造有限公司就其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开道歉。
据介绍,《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明确提出“违法者主动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制度”。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相应制定《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违法企业符合相应条件,并在主流媒体公开道歉、作出守法承诺就能减少罚金。
“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常态化执法帮扶企业机制,探索公开道歉承诺减轻处罚、执法‘观察期’等制度,对新兴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优先适用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该负责同志表示,通过不断完善环境违法容错纠错机制,深入推进审慎宽容执法,进一步完善环保信用评价管理机制,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提升为企业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