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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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称:
小洪
留言日期:
2024-07-26
主题:
国家500千伏电力线路项目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内容:
东莞市有一条500千伏电力线路项目涉及穿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但是项目塔基不涉及占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想问问这样是否可行,有没有相关政策文件支撑。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7-29
答复时间:
2024-08-08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为保护饮用水源安全,电力线路项目选线应遵循避让水源保护区的原则,对于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对项目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选址唯一性和环境可行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一并论证,且不得在一级保护区内立塔。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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