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睡吧睡吧
留言日期:
2025-12-10
主题:
危废咨询
内容:
您好,我司为一家环保管家服务单位,服务对象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甲方)。我司协助甲方筛选并对接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下游处置单位,组织三方签订合作合同;同时受甲方委托,以甲方名义开展厂内危险废物台账记录、入库登记、处置计划申报,以及与下游处置单位的日常对接协调等工作。上述业务开展是否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2-10
答复时间:
2025-12-12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固废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第七十九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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