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9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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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8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关报告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部有关技术导则,我厅组织对2020年印发的《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0月8日前电话联系我厅工作人员,或者以电子邮件形式书面反馈我厅。
联系人:贺枫 020-87535843
邮箱:gdsthjt_hefeng@gd.gov.cn
附件:
1、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pdf
2、《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修订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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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时间:2024-10-18 09:26:00
《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省生态环境厅共收到29条反馈意见,内容和处理情况如下:
| 名称 | 意见内容 | 意见采纳情况意见(采纳/原则采纳/未采纳) | 采纳情况说明* |
1 | 峰 | 您好!想探讨一下对照点点位设置的意义,设置的对照点与地块的距离,是否要考虑常年主导风向、地下水上下游,现在调查地块很多时候都是在建成区,周边很难找到同类型、未扰动且周边无污染源的地块,如果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对照点,该怎么处理?谢谢! | 原则采纳 | 属于具体答疑类问题,已电话沟通解答。 |
2 | 环境侠 | 专家您好,请问一个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未有超标,但是土壤局部区域pH异常有强酸强碱性样品,这种情况地块需要进行风险评估阶段或者进入修复吗?如果提出管控措施呢谢谢 | 原则采纳 | 属于具体答疑类问题,已电话沟通解答。 |
3 | 黄科程 | 针对第30页中“修复过程中涉及对筛上物附着污染土壤进行洗脱处理,如残留污染土壤量较多(每100 m3 附着的土壤量大于或等于100 kg),宜将筛上物附着的土壤纳入效果评估”,如何确认附着土壤重量? | 采纳 | 增加了“筛上物附着土壤量由环境监理单位抽样计量估算、效果评估单位审核确认”。 |
4 | 111/尘 | 初步调查的污染识别章节第4条,明确一下(水产)规模化养殖,参照那个地区的文件,不同地区标准不一样。 | 原则采纳 | 可参照***水产养殖标准 |
5 | 初步调查的污染识别章节第7条“相邻地块的污染识别一般考虑调查地块周边50 m范围内,特殊情形下可适当扩大污染识别范围。”请明确特殊情形。 | 原则采纳 | 特殊情形改为“如有需要” |
6 | 初步调查的初步调查采样布点章节第4条,实际情况中,如地块内全是鱼塘或大部分是鱼塘,此时地块面积应如何计算或确定,各个专家对此意见不同,请书面明确。若地块内全是鱼塘,是否可以仅采集底泥进行验证而无需在塘基上钻孔取样。 | 原则采纳 | 属于具体答疑类问题,已电话沟通解答。 |
7 | 初步调查的结论与建议章节,“存在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但超过第一类用地标准的具有一定风险的土壤”语句有点奇怪,超一类标准不超二类标准的土壤吧。 | 采纳 | 已修改为“存在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但超过第一类用地标准的土壤” |
8 | 效果评估章节的第2条效果评估监测范围最后一段“修复过程中涉及对筛上物附着污染土壤进行洗脱处理,如残留污染土壤量较多(每100 m3附着的土壤量大于或等于 100 kg),宜将筛上物附着的土壤纳入效果评估”理论归理论,实际应该怎么操作呢,认真冲洗后的筛上物,用目测估计法?" | 采纳 | 增加了“筛上物附着土壤量由环境监理单位抽样计量估算、效果评估单位审核确认” |
9 | 公示时间包含大假期,建议以后按工作日时间进行公示。 | 原则采纳 | |
10 | 广州润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常见的如多环芳烃8项、总铬、锌、氟化物,邻苯6项中的3项,均不在表2中。部分非高污染风险地块也会涉及这些指标的检测,这种写法是否合适。 | 原则采纳 | 已不再区分高污染风险或非高污染风险。 |
11 | (1)是否每个地块无论面积多少都需满足要求,面积很小也要满足点位数不少于3个?能否参照广州市2023年一问一答小册子:“但对于地块面积确实较小,可与其他地块合并布设点位,该地块内的布点数量可适当减少,但布点密度不宜小于100m2一个点位。” (2)其他区域面积>5000平,至少布设3个采样点位。参照以上布点要求,对于面积在10000平左右的小型地块,非重点区域刚好>5000m2的地块而言,非重点区域的每个点位代表面积已经接近1600平米,非重点区域的布点是否会过于严格。 | 原则采纳 | 已修改为“其他区域面积>5000m2,至少布设2个采样点位” |
12 | 关于非重点行业企业项目,若经判断需要进行第二阶段采样调查,地下水埋深较深达到10m以上,(1)是否还需要参照样品采集要求中的地下水位附近、饱和带一定要有一个土壤样品的要求进行采样,如果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并结合土层变化及样品间隔分布,一个点位可能需要采集6-7个土壤样品,比重点行业企业调查样品数量更多。能否根据地块的污染风险,在调查至相对隔水层(如强风化层)还未见地下水时就停止调查。(2)若需要调查至饱和带,导则规定0.5m-6m采样间隔不超过2m,若在6m以后土质一样的情况下,采样位置能否为0.5m、2.5m、4.5m、10+m(地下水位)。 | 采纳 | 增加了“如因风化层、含水层底板埋深较浅等原因,采样数量少于上述要求的,应详细说明情况并提供依据。”删除“下层土壤垂向采样间隔不超过2m”。 |
13 | 若地块内填埋了垃圾或油泥或尾矿渣等尚未进行鉴别的固体废物,此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否有效,是否需要清理完毕后再开展。调查过程中是否必须给出固体废物的分布范围。 | 原则采纳 | 初步调查结论第5点内容已涵盖该建议。 |
14 | 风评过程中,若地块明确后期下层土壤不扰动,地块分上、下层进行风险评估,在参数选取过程中,表层土壤中污染浓度是否应按照上层土壤污染物浓度的最大值,下层土壤按照下层土壤污染浓度的最大值进行选取,而不是采用整个地块中的污染物浓度最大值. | 采纳 | 表3-2已明确:若地块需分层评估,污染物浓度最大值可根据具体分层情况确定。 |
15 | 风评过程中,关于三价铬及六价铬的参数选取,导则中无三价铬呼吸吸入参考浓度,六价铬无经口摄入致癌斜率因子,若套用国际权威机构发布的参数值,计算出来的风险推导值与不带入该参数计算差异很大,能否明确是否必须采用相关的参数。其中六价铬代入参数一般低于一类用地筛选值,不带参数一般高于一类用地筛选值;三价铬代入参数一般为672mg/kg,不代入参数为72000mg/kg,相差两个数量级。 | 采纳 | 本要点已明确关注污染物的毒性参数和理化性质参数值应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选取。 |
16 | 效评过程中,筛上物是否需要检测的判断工作是由环境监理单位负责确认还是由效评单位负责确认?除了照片、现场确认等手段外是否还需要检测单位到现场对筛上物刮除表面土壤称重证明小于100kg? | 采纳 | 增加了“筛上物附着土壤量由环境监理单位抽样计量估算、效果评估单位审核确认” |
17 | 广东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第2页“(1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建议加上“(试行)”,后文中建议同步增加。GB 36600-2018正式稿中中文名称有“试行”字眼。 | 采纳 | 已按建议修改 |
18 | 第3页“(22)《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T1019)”,建议修改标准号为“HJ1019”。HJ1019-2019正式稿中标准号无“/T” | 采纳 | 已按建议修改 |
19 | 第3页“(23)《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T493)”,建议修改标准号为“HJ493”,后文建议同步修改。HJ493-2009正式稿中标准号无“/T” | 采纳 | 已按建议修改 |
20 | 第3页“(25)《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建议修改为“《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91.2)”,后文建议同步修改。HJ91.2-2022实施后,《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中涉及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部分废止。 | 采纳 | 已按建议修改 |
21 | 从“表1-1”开始,页码重新从1开始,建议页码与前一节连续编码。 | 采纳 | 已按意见修改 |
22 | 第9页“4、样品保存、流转与运输”中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的保存流转建议修改为“土壤和地下水样品保存与运输应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和《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执行。”HJ1019里有针对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保存运输要求:土壤汞的保存参考《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HI1082可删除,检测标准里的采样保存要求默认执行。 | 原则采纳 | 已修改为“土壤和地下水样品保存、流转与运输参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和《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等要求执行。” |
23 | “编制与参考依据”建议增加“《海洋监测规范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GB17378.3)”。第10页底泥样品保存流转与运输按照该方法进行。 | 采纳 | 已按建议修改 |
24 | 第10页“6、实验室样品分析”中“地下水样品的分析测试应参照GB/T14848中的指定方法;地表水样品的分析测试应参照GB3838中的指定方法进行”建议修改为“地下水…宜参考…;地表水…可参考…”。GB/T14848中硫化物指定方法为碘量法,现行有效的标准为《HJ/T60-2000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该方法适用于含硫化物含量在0.04mg/L以上的水和废水的测定,达不到GB/T14848中类水质要求≤0.02mg/L的要求,现行有效的环境方法《HJ1226-2021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分光法虽不是指定方法,但适用范围和检出限均能满足限值要求,故将“应”改为“宜”,以适用于个别不宜采用GB/T14848 指定方法的指标;GB3838-2002发布时间较早,重金属元素的测定多为分光的方法,最近几年新发布的环境行业标准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的适用范围和检出限均能满足GB3838限值要求且测试方法简便易操作,故将“应”改为“可”,给与新方法的选择空间。 | 采纳 | 已按建议修改 |
25 | 第36页,“(5)采用固化/稳定化处理且回填的土壤:浸出浓度应达到接收到地下水…”中,“接收到”建议修改为“接受地”建议明确浸出浓度的浸出方法,HJ557或HJ/T299。 | 原则采纳 | 已将“接收到”修改为“接收地”。 |
26 | 附表2-1形式审查中“检测实验室是否具有土壤和水质检测项目国家资质委员会认可的资质”条,建议将“国家资质委员会认可的资质”修改为“省级或国家级计量认证资质(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实验室认可资质(CNAS)”,后文中建议同步修改;“是否提交国家资质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检测报告”条,建议修改为“提供的检测报告是否盖有CMA标识或CNAS标识”,后文中建议同步修改。中国计量认证资质(CMA)分为国家级和省级,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分别监督管理,是政府强制性的行政许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 ),CNAS资质认定则属于机构的自愿行为,非强制性要求。 | 采纳 | 已按建议修改 |
27 |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表3-3中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成人的身高和体重是不一致的,是笔误还是另有设置原因,能否在表后注明差别设置的原因呢? | 采纳 | 已修改为一致 |
28 | 第一章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审查技术要点“4、农用地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识别”提到“④ 历史监测数据是否表明有污染;”建议明确历史监测数据的类型,并且大多数农用地都无历史监测数据,如满足其他6项,是否还需采样检测。 | 采纳 | 已修改为④ “是否有历史监测数据表明有污染”。 |
29 | 广东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第一章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审查技术要点“六、数据分析与评价”提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没有的指标可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推导特定污染物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建议明确推导时选择哪些暴露途径,是全选还是选部分途径。 | 采纳 | 采用全暴露途径推导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