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2023年8月3日,中山市东凤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经管道排查,发现辖区内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厂区下水道井盖下出现大量乳白色污水,这些乳白色污水通过管道最终流入内河涌。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外墙涂料生产,前晚员工周某将涂料的原料配比调错,导致该批次涂料无法销售,因害怕被公司追究责任,周某在公司管理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聚乙烯塑料管将约2吨的废浆料排入厕所,最终流入内河涌,造成内河涌大面积污染。经比对第三方公司检测结果,执法人员利用物料恒算法,计算出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等物质排入河涌的稀释比一致,进一步坐实了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利用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二、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当地镇政府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5万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周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
三、案件启示
该案件通过当事人指认作案现场与物料衡算法的巧用,互相印证,形成证据链,从而直接锁定违法事实,是涉水环境污染领域办理的铁案,具有参考价值。本案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部门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高压震慑环境违法犯罪,坚决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