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4〕13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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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州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许可证书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州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116724836196F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夏舞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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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年07月30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4年07月30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州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粤环审〔2024〕133号
广州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LBHJ-2024-DLHP011)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研路3号自编A5栋501、502房。此次核技术利用项目主要内容为:因业务发展需要,将原有探伤项目配套放射源暂存库迁建至珠海市高栏港大道2368号2#仓库一层内东南侧,并对原已许可的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胜石工业区广州众力锅炉辅机有限公司内的放射源暂存库实施退役。同时,在原有许可基础上,调整γ射线探伤机和X射线探伤机的使用数量,新增购置29台γ射线探伤机(每台探伤机内含1枚放射源,共19枚铱-192放射源、10枚硒-75放射源,每枚放射源最大活度均为3.7E+12贝可,均属Ⅱ类放射源)和33台X射线探伤机(型号均未定,其中有6台设备最大管电压350千伏,最大管电流5毫安;有7台设备最大管电压300千伏,最大管电流5毫安;另有20台设备最大管电压250千伏,最大管电流5毫安;均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现场探伤。新址放射源暂存库设计最大放射源贮存库容为40枚,用于贮存以上新购置和原已许可的γ射线探伤机。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确保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25毫希沃特/年。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和放射源暂存库同时设计、同时安装、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协同珠海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7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