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4〕19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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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按照项目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许可证书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12441900457228806G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钟敬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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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年10月17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4年10月17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
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HP-2024-080)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88号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内。项目主要内容为:
(一)放射治疗
在医院头部伽玛刀中心东侧新增设置直加治疗中心,建设1间直线加速器机房,在直线加速器机房内新增安装使用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最大X射线能量为10兆伏,最大电子束能量为15兆电子伏,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治疗,配套CBCT系统(属III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治疗图像引导复定位。
(二)介入放射诊疗
在1号外科楼三层建设2间复合手术室(包括2间DSA-CT复合手术室和1间CT暂存间,CT暂存间位于2间DSA-CT复合手术室中间,CT暂存间与2间DSA-CT复合手术室均设置隔断防护门以及轨道连接)。在各DSA-CT复合手术室内分别安装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最大管电压均为125千伏,最大管电流均为1250毫安,均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介入手术中的放射诊疗;在CT暂存间安装存放1台CT(属III类射线装置),工作需要时从轨道滑动至复合手术室中的DSA-CT复合手术室内用于复合手术患者的放射诊断,CT使用时,按照隔室操作使用,且不与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同时出束。
(三)普通放射诊断
在1号外科楼四层手术部建设4间防辐射手术室,共安装使用1台移动C型臂X射线机(属III类射线装置),根据手术需要可移动至其中1间防辐射手术室内开展放射诊断。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辐射安全责任,确保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1毫希沃特/年。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