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4〕26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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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惠州重离子医学中心项目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许可证书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惠州重离子医学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12441300456659858F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纪燕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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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4年12月30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惠州重离子医学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批的《惠州重离子医学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号为FA·HP·2024·07)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在惠州市惠城区金山湖8-01-02地块新建惠州重离子医学中心,开展医用重离子治疗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在该地块建设一座地下一层、地上三层的重离子医学中心,并在该重离子医学中心内建造使用1台医用重离子加速器治疗装置用于放射治疗。该装置由离子源与低能输运线、直线加速器(注入器)、注入线、同步加速器(主加速器)、高能束运线、9间治疗室(含1间水平治疗室、8间多角度治疗室)组成,主要加速粒子为碳离子,治疗室终端最大能量为400兆电子伏每核子,终端流强为5E+8粒子每秒,属Ⅰ类射线装置。每间治疗室内配置1套放射治疗用X射线图像引导系统(DR)用于患者肿瘤的定位及验证;每套DR主要包括2个X射线球管和2块X射线数字成像板,均属Ⅲ类射线装置。同时,在该重离子医学中心地下一层西侧建设1间CT模拟定位室,并在该模拟定位室内安装使用1台CT模拟定位机(属Ⅲ类射线装置)用于定位诊断。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于2024年11月14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书有关该项目建造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2024年12月12日,我厅厅长专题会审议并通过对报告书的审查。你单位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在建造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辐射安全责任,确保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1毫希沃特/年。
四、项目建造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涉及Ⅰ类射线装置的建造部分,应由取得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实施。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向生态环境部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惠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建成申领辐射安全许可后由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协同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