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5〕5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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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东莞市人民医院BNCT研究中心与急救中心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按照项目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许可证书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东莞市人民医院BNCT研究中心与急救中心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东莞市人民医院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124419004572288226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袁耀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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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5年04月10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5年04月10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东莞市人民医院BNCT研究中心与急救中心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粤环审〔2025〕57号
东莞市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BG-ZFFB24220156)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万道路78号东莞市人民医院内。项目主要内容为:
(一)在医院BNCT研究中心裙楼一层建设1间直线加速器机房和1间射波刀机房。在直线加速器机房内新增安装使用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用于放射治疗,该设备最大X线射线能量10兆伏,最大电子束能量15兆电子伏,属Ⅱ类射线装置,配套使用CBCT系统用于放射治疗图像引导复定位,该设备属III类射线装置;在射波刀机房内新增安装使用1台射波刀用于放射治疗,该设备最大X线射线能量6兆伏,属II类射线装置。
(二)在医院急救中心大楼一层中部建设1间介入手术室和1间介入复合手术室,在各手术室内分别新增安装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用于介入治疗放射诊断,2台设备最大管电压均为125千伏,最大管电流均为1000毫安,均属Ⅱ类射线装置。
(三)在BNCT研究中心裙楼二层和急救中心大楼一层建设3间放射诊断机房,共新增安装使用DR机和CT机等3台医用III类射线装置开展放射诊断。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辐射安全责任,确保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1毫希沃特/年。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4月10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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