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5〕6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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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00千伏华能海门电厂 5、6号机组扩建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许可证书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500千伏华能海门电厂 5、6号机组扩建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000730486030B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杨松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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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5年04月17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5年04月17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500千伏华能海门电厂5、6号机组扩建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500千伏华能海门电厂5、6号机组扩建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500千伏华能海门电厂5、6号机组扩建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位于汕头、揭阳和汕尾市。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一)500千伏华能海门电厂~陆丰变电站丙丁线线路工程
1.将500千伏华能海门电厂~胪岗变电站丙丁线同塔双回之丁线线路接入华能海门电厂,在华能海门电厂侧进线档架线路路径长度约0.159千米。
2.将500千伏华能海门电厂~胪岗变电站丙丁线胪岗站侧改接至500千伏陆丰变电站,形成500千伏华能海门电厂~陆丰变电站双回架空线路,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73千米,按同塔双回线路架设。
(二)500千伏汕尾开关站~陆丰变电站线路改接工程
将500千伏汕尾开关站~陆丰变电站甲乙线陆丰站侧改接至500千伏盘龙变电站,按照同塔单回线路架设分别形成500千伏汕尾开关站~盘龙变电站甲线和乙线,线路路径长度分别约31千米;拆除原500千伏汕尾开关站~陆丰变电站甲线和乙线,线路路径长度共约2.3千米,拆除塔基5基。
(三)500千伏盘龙变电站~陆丰变电站甲乙线线路改造工程
调整陆丰变电站进线间隔位置,对500千伏盘龙变电站~陆丰变电站甲乙线陆丰站侧进行改造,拆除陆丰站侧进线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1.0千米,拆除塔基1基,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1.0千米。
(四)500千伏陆丰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在500千伏陆丰变电站内扩建2个500千伏出线间隔,站内2号、3号主变压器低压侧各新建1组低压电抗器。
(五)500千伏盘龙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在500千伏盘龙变电站内扩建2个500千伏出线间隔,站内1号、3号主变压器低压侧各新建1组低压电抗器。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汕头、揭阳、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的意见和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方案、选址选线、线路架设方式、设备选型与布局、防治污染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你单位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才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应当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汕头、揭阳、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按各自职权和职责分别负责。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评文件送至汕头、揭阳、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4月17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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