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1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宣教科技处相关负责人就《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如何推进环境教育基地建设答记者问。
羊城晚报记者:我特别注意到《条例》第十六条提到创建环境教育基地,能否请您介绍一下什么是环境教育基地,下一步如何推进环境教育基地建设?
许金洲:我有注意到,前几天羊城晚报对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做出专门宣传,借今天的机会,也向各位媒体朋友通报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的建设情况。近年来,广东以深入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为契机,以激发生态环境保护内生动力、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为导向,积极构建环境教育阵地体系、活动体系,为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贡献力量。
我省自1998年起,在全国率先开展并持续推进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坚持“开门建基地”的理念,将具有环境教育功能的单位和地方广泛纳入环境教育基地建设范畴。2020年,省生态环境厅投入2740万元,支持6个地级以上市建设生态文明体验馆,并投入800多万元支持27个环境教育基地进行改造和提升。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已命名220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其中,展示场馆类环境教育基地29个,生态保护类环境教育基地84个,污染治理类环境教育基地75个,绿色创建类环境教育基地32个,覆盖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2023年全省新申报环境教育基地达43家,经审议后,会新命名一批环境教育基地,在220个的基础上有所增加,使环境教育基地成为一道道绿色风景线,遍布南粤大地。
环境教育基地是展示美丽广东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同样也是提高公民生态环境素养、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的创新平台、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载体。2022年,广东首次启动环境教育基地示范单位创建,这项工作当年被省政府纳入十件民生实事内容之一。当时创建了16家全省环境教育示范单位,各类环境教育基地彰显特色、发挥优势。目前,全省现有的220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103个国家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覆盖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范围涵盖生态保护区域、环保基础设施、绿色创建单位、宣传展示场馆等多个类别,每年接待公众参观数达百万人次。让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在“好看又好玩”的过程中将绿色理念植入心中。
为顺应生态环境宣教新形势,创新推动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创建,鼓励更多的生态环境教育设施开放,《条例》第十六条对有条件的单位开放生态环境教育设施、创建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条例》的出台对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都具备一定的推动作用。同时,为丰富载体、鼓励创新,第七条、第九条至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等条款列举式、启发式规定了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工作的多种形式。
省生态环境教育基地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将努力实现从“要我建”到“我要建”的转变,激发大家的原生动力,体现“开门建基地”“市场促开放”的理念。将把面向公众开放、开展环境教育与单位企业自身发展紧密结合;把环境教育内容与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推动环境教育阵地建设转型,探索了一条联动发展之路。
我们将创新工作机制,通过“以奖促建+改造提升+示范引领”,大力推动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将环境普法纳入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和运营的重要内容,我们通过“以奖促建”的方式,如果做得好的,通过财政给予奖励,做得不好的,实行退出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通过“情景式”“体验式”“互动式”的环境教育,取得环境普法好效果,打造环境普法新窗口,用严格的制度、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一是对标《条例》要求,修订完善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标准体系;二是按照《条例》要求,全面规范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工作要求;三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引导将具备环境教育功能的绿色社区、绿色建筑、绿色商场、治污场地等纳入生态环境教育基地范畴,逐步实现从外延扩张到内涵提升的重大转变;四是加大示范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支持力度,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让环境教育基地成为贯彻落实《条例》的一个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