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4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大气环境处相关负责人就巩固“广东蓝”成绩方面答记者问。
中国环境报记者:前段时间我们留意到部里面发布去年1到12月的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广东有多个城市排名都是在全国的前20名,请问接下来省生态环境厅在巩固“广东蓝”成绩方面有哪些举措,让广东环境质量指标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张瑞凤: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2023年12月,国务院印发实施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对接下来两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目前,我省正在加紧出台《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
国家将粤港澳大湾区作为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这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2023年,全省、珠三角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均为21微克/立方米,虽然优于国家标准(35微克/立方米),也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目标值(25微克/立方米),但与国际一流湾区相比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推动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可以总结概括为“开展六大行动、完善两个体系、强化一个保障”。
开展六大行动。一是优化产业结构,实施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严控“两高一低”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整治提升,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绿岛”项目,提升集中高效治污水平。二是优化能源结构,实施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行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玻璃、铝压延、钢压延等行业清洁能源替代,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基本淘汰县级及以上建成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三是优化交通结构,实施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行动。大力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加快推动淘汰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强化成品油、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全生命周期监管。四是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实施提质增效降低排放强度行动。加快推进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挥发性有机液态储罐专项整治,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深挖减排潜力推动深度治理。五是强化面源污染防治,实施精细化综合治理行动。强化扬尘、露天焚烧、餐饮油烟等精细化管控,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大气污染问题。六是强化联防联控,实施大气污染区域协同行动。在国家指导下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加强大气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完善珠三角区域预防重污染天气联合防控体系,消除重污染天气。
完善两个体系。一个是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完善大气污染治理经济政策。研究制定《广东省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快制修订餐饮业、汽车维修业等11个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统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经费保障,制定实施VOCs和NOx减排财政奖补政策。另一个是加强科学治气能力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强化在线监测、走航监测等技术手段应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增强污染防控科技支撑。
强化一个保障。加大措施落实保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制定“1+N”的大气污染治理政策体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切实推动重点治理措施落地见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