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杂志: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也是广东“百千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省生态环境厅在服务“百千万工程”尤其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进行了哪些探索?今年将如何持续高质量推进“百千万工程”?
徐晓霞: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将落实“百千万工程”作为厅中心工作,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服务“百千万工程”这一头号工程。按照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改革创新思路,围绕补齐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短板、促进县域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等目标,牵头制定出台《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提出加强县域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推动县域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深化县域生态环境制度改革等三方面26条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计划,以超常规力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水体一方案”推进县域黑臭水体整治,积极开展“百千万工程”无废县域试点体系建设,指导各地通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商业贷款以及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加快补齐农村环境保护突出短板,推动县镇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近年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态势持续走好,治理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2023年,顺利完成1000个以上省民生实事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治理率从2018年不到20%提升至64.7%,日处理20吨以上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提升至85.4%,群众满意度普遍提升,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方面,截至2023年底,全省新增完成30个以上面积较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推动各地按照“一水体一方案”原则,因地制宜制定整治方案。落实长效监管,开展完成整治水体“回头看”,完成51个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监测,针对监测不达标情况督促各地核实整改。组织省级专家团队进行现场调研指导,试点组织开展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进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监管。近期省生态环境厅已联合省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启动2023年度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成效评估,及时反馈问题并推动各地加快整改。
2024年,省生态环境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百千万工程”系列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环境污染治理从城市向县域、向农村拓展,促进城乡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提升,重点从四方面抓好工作:一是强化重点攻坚,优先治理中心镇中心村、城乡接合部、国考断面周边、黑臭水体集中区域、旅游风景区、乡村振兴示范带、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推动整治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强化要素保障,配合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加大涉农资金投入,并研究加强要素保障措施,指导地方创新投融资模式。三是强化帮扶监督,持续组织技术帮扶培训,继续开展整治成效评估。着力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态环境监管机制,持续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入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察重点工作。四是强化宣传带动,推广市县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