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4年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水生态环境处相关负责人就广东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答记者问。
中国环境报:中国环境报记者提问,2024年10月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公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并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广东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如何?以及下一步将如何推动《管理办法》有效落实?谢谢。
许金洲:这个问题,请许处长回应。
许培源: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我省坚持“治水先治岸、治污先截污”的总体思路,分年度、分重点推进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我省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分类实施整治。
我省入河排污口量大面广,排查溯源难度大,我省多年来持续推进相关工作。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全省累计排查河湖岸线长度超过20万公里,排查入河排污口约18万个,预计2024年底前可完成排查工作。近期颁布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各地开展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的任务和要求,也为我省在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基础上,开展长效监管提供重要的政策依据和基本遵循。下一步,我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首先,持续推进我省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质量核查工作。一是以完成2024年度任务为底线,衔接2025年度任务要求,聚焦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排污口整治任务,加强技术指导帮扶,确保各地完成排查、溯源和整治进度各项任务要求;二是组织实施省级排污口排查整治质量核查,结合各级督导帮扶、巡视巡查发现问题,按照“整治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的工作闭环,确保排污口排查整治成效。三是在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基础上,持续更新和完善入河排污口清单台账,建立重点监管排污口“一口一档”,实现对入河排污口的分类监管。
其次,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一是以严格落实《管理办法》各项要求为契机,建立健全我省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推动落实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强化入河排污口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二是推动排污口整治“厂—网—河”全链条管控,推动流域精细化治理,支撑水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支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
近期,我们正开展各种宣贯宣传与培训,深入推动《管理办法》落实落地。一是近期拟组织全省的技术培训,对《管理办法》的监管要求、监管注意事项等进行解读,提高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认识,推动地方更快实施有效监管;二是通过网页、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对《管理办法》重点内容和关键内容进行全面宣传,提升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