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7〕1677号(B)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20170128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盟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第20170128号《关于大力推进我省环境与健康的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建设的提案》收悉。提案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对当前环境与健康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经综合会办单位的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该提案被列为2017年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的5个重点提案之一,由我厅主办,省编办、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等单位会办。为做好该提案的办理,我厅牵头制定印发了《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关于大力推进我省环境与健康的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建设的提案〉(第20170128号)办理工作方案》(粤环函〔2017〕754号),成立了由我厅李晖副厅长为组长,省卫生计生委陈祝生副主任为副组长,我厅和会办单位有关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工作小组。7月3日,由李晖副厅长组织召开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并进一步研究落实提案办理工作。7月19日,由省政协提案委陈某主任带队调研提案办理情况。提案者代表民盟广东省委陆伟明副巡视员等同志参加调研,我厅李晖副厅长、省卫生计生委陈祝生副主任陪同。调研组先后赴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环境监测中心、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现场考察并了解我省环境与健康实验室能力建设情况;听取了我厅、省卫生计生委及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关于环境与健康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召开调研座谈会,交流提案办理相关情况,充分听取了提案者及省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
二、我省环境与健康有关工作情况
(一)开展环境与健康试点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关于开展“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试点调查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广东省作为被纳入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调查最早的试点省份之一,从2011年启动试点调查工作,到2013年全面开展环境与健康预调查,再到2014年哨点综合监测以及2015年专项调查,至今已有7年多的时间。通过专项调查,对广州广石化周边区域及清远电子垃圾拆解区环境与健康情况进行了实地监测,初步建立了科学的环境与健康调查方法,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环境与健康调查工作任务。
(二)建立技术支撑框架及跨部门工作机制。依托环境与健康调查工作,2012年2月成立了广东省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领导小组、项目管理办公室、咨询委员会等机构,组建了以省环境监测中心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9个项目技术单位,参与人员超过100人的团队,开展了跨部门、多领域、多学科的联合工作。通过多年的调查经验积累,我省环境与健康课题组一批技术人员得到锻炼和提升,这些人员的技术储备,为我省今后进一步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研究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强化政策引导。《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将“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作为十大重点环保课题,在全国率先将环境空气健康指数(AQHI)作为构建先进的环境预报预警体系指标;《广东省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将“建设环境与健康重点实验室”作为目标;认真贯彻《广东省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8-2015)》,不断完善环境与健康相关政策文件,制定、完善了《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广东省应对气象条件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合作机制》等一系列文件,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基本出发点,不断搭建并完善环境与健康工作政策架构。
(四)积极推动环境与健康监测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生活饮用水(末梢水)监测网络。经过近10年的发展,我省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所有县(市、区)和90%的乡镇,截至2016底已在全省城市、农村分别建立了2052个和3533个末梢水监测点,初步建立起覆盖全省的生活饮用水末梢水卫生监测网络。结合“全国饮用水卫生监测”、“全国城市供水水质普查”等专项工作,积极开展了饮用水水质基线调查。二是启动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从2013年起,省卫生计生委按照国家卫计委部署,逐步在深圳、广州、珠海、佛山等市启动并推进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至2016年底,已在珠三角地区4个城市建立了10个国家监测点,形成监测网络并持续开展监测工作,持续开展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的影响监测和评估。三是加强气候变化健康影响监测。根据大气质量、气候条件等资料,并通过综合实施食品安全风险、传染病发病情况、慢性病及危险因素及城乡饮用水状况等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全省气候变化对健康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发现高危人群,为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提高环境与健康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环境与健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不断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公共卫生应急平台体系,加快形成全省统一、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网络,构建全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系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措施
正如提案中所说,环境与健康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敏感性强、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目前我省环境与健康工作仅仅是处于起步阶段,在能力建设、体制机制等诸多方面还存在不足。提案中对我省环境与健康工作提出了非常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建议,我们将充分吸纳相关建议,探索并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我省环境与健康相关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现有工作体系。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19号)有关要求,省环境保护厅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主要工作任务及部门职能分工。其中明确要求,“在重点区域设置监测点,定期监测暴露人群健康效应,评估环境污染对暴露人群健康的影响。”下一步,省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厅等相关职能单位将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抓好落实。同时充分利用爱国卫生运动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建立环境与健康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内部的资源整合,将环境与健康工作与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疾病防治相结合,密切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协作配合,推动环境与健康深入工作开展。
二是进一步提升环境与健康工作能力。组织有关环境监测和疾控机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主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跨学科、综合型环境与健康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强化环境卫生工作能力;在省财政生态环保类专项资金及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加强对环境与健康相关研究项目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水质、有机化合物化验等实验室检测网络,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评价、预测预警能力;深入开展环境与健康基础技术研究,对于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比较成熟的技术方法等,通过制定技术规范、检测方法等的形式形成技术成果,逐步建立支撑环境与健康工作的技术方法体系。
三是进一步推进环境与健康实验室建设。今年初,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粤府〔2017〕28号),其中明确要求“开展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调查与监测, 落实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要求,实施高风险污染物清单管理。加强污染物人群暴露与风险评估技术研究,推进环境与健康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环境与健康数据采集整合利用。”根据该文件要求,省卫生计生委计划依托省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国家人体生物监测项目重点实验室,在重点地区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人体生物样本中环境化合物检测,研究环境化合物在人体内暴露负荷的变化趋势。建设空气污染与人群健康重点实验室,通过持续开展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监测研究,系统评估大气污染对居民健康的危害,定量评估颗粒污染物等对人群健康风险和疾病负担。利用省化学中毒急救中心重点实验室平台,建设化学品毒性评价GLP实验室,建成工作场所空气、环境空气和人体生物材料中常见化学中毒物检测等实验室。在二噁英、人体内重金属和放射性物质生物标志物测定等方面建成一批国家级骨干实验室。
四是进一步开展环境与健康基层调研工作。利用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我省试点地区的工作经验,结合我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情况,进一步筛选适合开展环境与健康基层调研的地区,积极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以点带面,持续开展人群开展试点监测、调查和评估工作,逐步形成一套成熟的工作方法、工作机制,为以后全面开展环境与健康的基层研究积累经验。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贵委对我省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1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扬 875317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府办公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