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4月25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9.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9.2%。
102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0%,Ⅳ、Ⅴ类水质比例为25%,劣Ⅴ类水质比例为5%;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9%,Ⅳ、V类水质比例为15%,劣Ⅴ类水质比例为6%。
韶关、阳江、中山和江门四市对辖区内共17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韶关和江门12个饮用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韶关、中山和江门12个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韶关和阳江14个饮用水源地中,1个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11个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2个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二、总体评价
2020年4月25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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