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4月26日,受区域臭氧污染影响,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76.5%;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85.7%。
101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1%,Ⅳ、V类水质比例为25%,劣V类水质比例为4%;33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9%,Ⅳ、V类水质比例为18%,劣Ⅴ类水质比例为3%。
梅州、惠州、河源、东莞、中山、江门和佛山七市对辖区内共54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梅州、惠州、东莞、江门和佛山18个饮用水源地余氯刚检出或未检出;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佛山18个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梅州、惠州、河源、东莞、江门和佛山50个饮用水源地中,20个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22个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8个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二、总体评价
2020年4月26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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