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4月27日,受区域臭氧污染影响,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56.9%;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71.0%。
101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5%,Ⅳ、V类水质比例为20%,劣V类水质比例为5%;33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9%,Ⅳ、V类水质比例为18%,劣Ⅴ类水质比例为3%。
珠海、中山和江门三市对辖区内共12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中山和江门2个饮用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中山和江门2个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珠海9个饮用水源地中,2个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7个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二、总体评价
2020年4月27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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