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5月4日,受区域臭氧污染影响,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5.1%;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4.7%。
100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0%,Ⅳ、V类水质比例为17%,劣V类水质比例为3%;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5%,V类水质比例为6%,劣Ⅴ类水质比例为9%。
中山市对1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生物毒性符合要求。
二、总体评价
2020年5月4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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