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5月8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
100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1%,Ⅳ、V类水质比例为21%,劣V类水质比例为8%;33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2%,Ⅳ、V类水质比例为9%,劣Ⅴ类水质比例为9%。
汕头、深圳、中山和江门四市对辖区内共29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汕头、深圳和江门28个饮用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汕头、深圳、江门和中山26个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深圳15个饮用水源地中,5个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10个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二、总体评价
2020年5月8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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