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5月9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
99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0%,Ⅳ、V类水质比例为24%,劣V类水质比例为6%;32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5%,Ⅳ、V类水质比例为12%,劣Ⅴ类水质比例为13%。
广州、中山和江门三市对辖区内共16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广州和江门15个饮用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广州、江门和中山15个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
广州4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下游地表水监测断面余氯,监测结果为0.10~0.20 mg/L。
二、总体评价
2020年5月9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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