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5月10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
100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68%,Ⅳ、V类水质比例为26%,劣V类水质比例为6%;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6%,Ⅳ、V类水质比例为15%,劣Ⅴ类水质比例为9%。
揭阳、佛山、中山和江门四市对辖区内共17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佛山和江门10个饮用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佛山、江门和中山10个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揭阳6个饮用水源地中,3个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3个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二、总体评价
2020年5月10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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