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5月12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1.2%;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4.7%。
98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61%,Ⅳ、V类水质比例为34%,劣V类水质比例为5%;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9%,Ⅳ、V类水质比例为9%,劣Ⅴ类水质比例为12%。
深圳、中山和江门三市对辖区内共17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深圳和江门16个饮用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深圳、江门和中山16个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深圳14个饮用水源地中,1个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9个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4个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二、总体评价
2020年5月12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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