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5月14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7.1%;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6.2%。
99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66%,Ⅳ、V类水质比例为30%,劣V类水质比例为4%;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9%,Ⅳ类水质比例为15%,劣Ⅴ类水质比例为6%。
清远、中山和江门三市对辖区内共11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清远和江门10个饮用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中山和江门2个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清远8个饮用水源地粪大肠菌群均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
二、总体评价
2020年5月14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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