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5月17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2.2%;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1.7%。
99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4%,Ⅳ、V类水质比例为20%,劣V类水质比例为6%;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9%,Ⅳ、Ⅴ类水质比例为12%,劣Ⅴ类水质比例为9%。
揭阳、珠海、中山和江门四市对辖区内共23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珠海和江门11个饮用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珠海、中山和江门11个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揭阳11个饮用水源地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二、总体评价
2020年5月17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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