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5月17-23日,235个(国控102个、省控133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结果显示,广州、佛山、东莞、江门4市臭氧超标,17个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六项监测指标全部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达标率(AQI达标率)为96.4%;国控和省控站点空气质量达标率(AQI达标率)分别为95.7%和96.5%。
102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68%,Ⅳ、V类水质比例为29%,劣V类水质比例为3%;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6%,Ⅳ、Ⅴ类水质比例为21%,劣Ⅴ类水质比例为3%。
各级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对81个饮用水源地共进行了115次监测,地表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地下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其中余氯70次监测结果均未检出,生物毒性54次结果监测均符合要求。
二、总体评价
2020年5月17-23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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