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2月17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
99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1%,Ⅳ、Ⅴ类水质比例为15%,劣Ⅴ类水质比例为4%;33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9%,Ⅳ类水质比例为9%,劣Ⅴ类水质比例为12%。
广州、清远、江门和湛江四市对辖区内共26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余氯均未检出,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清远和广州共14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
二、总体评价
2020年2月17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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