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3月18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6.1%;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
100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6%,Ⅳ、Ⅴ类水质比例为13%,劣Ⅴ类水质比例为1%;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6%,Ⅳ、V类水质比例为15%,劣Ⅴ类水质比例为9%。
韶关、江门、东莞和梅州四市对辖区内共17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韶关、江门和梅州三市共14个饮用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东莞市3个饮用水源地余氯为0.03~0.05mg/L(方法检出限0.03mg/L)。韶关、东莞和梅州三市共16个饮用水源地中,1个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7个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另8个粪大肠菌群数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
二、总体评价
2020年3月18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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