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工作章程(试行)》《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别异议评估规程(试行)》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对我省在全国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公开的危险废物鉴别报告进行了抽查复核和异议评估,现将结果通告如下。
一、截至2024年12月18日,广东省在全国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公开的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共354份,其中2022年前92份,2023年137份,2024年125份;涉及鉴别单位47个,在2024年开展鉴别工作单位36个。
二、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共抽查复核鉴别报告90份,其中2024年公开的报告70份,占2024年全年公开报告125份的56%,经专家评审和专委会委员裁定,90份鉴别报告中需要修改完善的40份,占45%;鉴别过程不能支撑鉴别结论需进行异议评估的21份,占23%。
国家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对2024年度广东省公开的鉴别报告进行了抽查复核,反馈1份报告存在鉴别结论依据不足等问题,建议由我省对该报告以异议评估程序进行后续处理。
三、截至2024年12月18日,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共组织鉴别报告异议评估34份,经专家评审,其中24份报告存在“报告结论错误”、“鉴别过程不足以支撑鉴别结论”或“鉴别结论不可信”;其余10份报告存在“危险特性识别不充分”、“采集样品代表性不足”、“质量控制不规范”等问题,需对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公开。
附件: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