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第二十一次厅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东省情况反馈会精神、全省领导干部大会及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审议《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研究年度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计划,布置做好岁末年初工作。厅长鲁修禄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今年经济工作,深入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全面部署明年经济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谋划做好明年工作,全面准确完整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着力开展六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坚决打好五大标志性战役,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六稳”“六保”工作,严密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岁末年初重点环保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硬指标硬任务,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抓好抓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认真梳理督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高质量编制整改落实方案,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强化督导帮扶,精准有效施策,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按照全省领导干部大会部署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树牢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系统思维,厚植人文情怀,强化法治观念,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曹小华、副厅长蒋宏奇、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主任赖海滨出席会议,厅二级巡视员、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