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办〔2015〕66号
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制浆造纸企业
环境守法导则》的通知
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相关企业,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制浆造纸企业环境守法导则〉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你们,请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组织相关企业(见附件2)对照检查并认真加以整改,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按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1.关于印发《制浆造纸企业环境守法导则》的通知(环办函〔2015〕882号)
2.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环〔2015〕66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7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7月31日印发
附件1-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制浆造纸企业环境守法导则》的通知.doc
附件1-2:制浆造纸企业环境守法导则.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