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A)
同意对外公开
粤环函〔2018〕760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414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现就郭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推进广清一体化发展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广州、清远两市山水相连,广清交界区域是珠三角外围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对全省生态安全格局有重要影响。我厅支持广州、清远推进生态环保一体化,共同保护广清交界区域的生态环境。目前,我厅正组织划定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接下来,我们将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广清交界区域生态保护红线有序衔接,并做好生态保护红线与土地利用、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等规划的衔接,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在审查相关地市生态环保规划时,将进一步统筹考虑,推动各地加强与周边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5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关绣娟,8753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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