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我省2020年度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经营活动备案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含氢氯氟烃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环函〔2013〕179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0年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管理工作通知》(粤环函〔2019〕1229号)相关规定,现公布我省2020年度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经营活动备案企业名单。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2020年度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经营活动备案企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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