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公开公正做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对2024年广东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
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方式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反映(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公示期结束后收到的文件不再受理)。所提意见应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公示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胡佳欣 020-87532279
电子邮箱:gdsthjt_hujiaxin@gd.gov.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
附件:2024年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12个)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
2024年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12个)
广州市:南岗河—木强水库、增江
深圳市:坪山河、观澜河
珠海市:天沐河
汕头市:韩江东溪(汕头段)
佛山市:高明河
汕尾市:黄江河
茂名市:黄华江
肇庆市:贺江
韶关市:南水水库
湛江市:湖光岩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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