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委办〔2024〕22号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2023年,全省各地区各有关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安排,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高位持续改善,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2023年度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等次
广州、深圳、佛山、珠海、汕头、惠州、东莞、茂名、汕尾、清远、韶关、湛江、云浮、河源、中山市。
二、良好等次
梅州、肇庆、江门、潮州、阳江、揭阳市。
全省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牵引,积极推进美丽广东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有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奋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
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