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函〔2024〕202号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团委、妇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技术过硬、本领高强的生态环境监测人才,根据《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的通知》(环办监测〔2024〕8号)(附件1),省生态环境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和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共同举办第四届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暨第三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选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全面支撑美丽中国建设为根本,以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为导向,以更高标准保障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为目标,以切实增强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政治意识、法治观念、社会责任和业务能力为宗旨,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守正创新、公平公正、开放办赛,坚持以赛促训、以训促学、以学促干,引导激励广大监测人员深钻业务、精练技术、提升能力、争创先进,更好履行生态环境监测职责,为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保障,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监测支撑。
二、组织形式
本届大比武活动成立组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履行组织协调与日常管理、审定大比武活动各项技术工作、对大比武活动全过程的公正性监督等职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厅,人员名单见附件2。
本届大比武活动分为生态环境监测综合比武(以下简称综合比武)和辐射监测专项比武(以下简称辐射比武)。
综合比武设实验分析、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四个小组,辐射比武设放射化学实验分析、辐射应急监测两个小组,选手分组参加对应项目比赛。比武有关要求参照《关于组织做好第四届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暨第三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选拔活动的通知》(粤环办函〔2024〕19号)(附件3)。
三、实施安排
综合比武分为初赛、决赛、第一阶段集训、第二阶段集训四个阶段进行。辐射比武不设初赛,分为决赛、第一阶段集训、省第二阶段集训三个阶段。初赛时间为2024年6月2日上午9:30-12:00,地点设在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广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5号大院)。决赛、第一阶段集训、第二阶段集训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本届大比武活动设个人奖项、团体奖项和组织奖项,具体见附件4。
1.个人综合奖。对获得综合比武每个专业组个人总分前2名共8人以及辐射比武每个专业组个人总分第1名共2人的选手,给予本届大比武活动一等奖;对获得综合比武每个专业组个人总分第3~6名共16人以及辐射比武每个专业组个人总分第2~3名共4人的选手,给予本届大比武活动二等奖;对获得每个专业组个人总分第7~12名共24人以及辐射比武每个专业组个人总分第4~6名共6人的选手,给予本届大比武活动三等奖。出现个人成绩相同时,并列获得相应等次奖项,各小组第一名决出后,以理论知识考试公共题目成绩排序,确定个人总分第一名。
2.个人单项奖。根据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组实际操作竞赛单项成绩分别设立综合比武个人单项奖5名(理论、4个专业组实操各1名)、辐射比武3名(理论、2个专业组实操各1名)。
3.团体奖。根据参赛代表队进入决赛个人成绩累加确定团体分数。综合比武分为两组,一组是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驻市站及省级其他部门监测机构,另一组是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及其他部门监测机构,团体记分个人一等奖计8分、二等奖计5分、三等奖计3分、每组前30名未获奖项的其他人员计1分;站领导进入决赛,额外加2分。辐射比武团体记分个人一等奖计8分、二等奖计5分、三等奖计3分、每组前10名未获奖项的其他人员计1分。对获得综合比武团体分数第1名、辐射比武总分第1名的代表队,给予本届大比武活动团体一等奖;对获得综合比武团体分数第2~4名、辐射比武总分第2名的代表队,给予本届大比武活动团体二等奖;对获得综合比武团体分数第5~9名的代表队,辐射比武总分第3名的代表队,给予本届大比武活动团体三等奖。出现团体成绩相同时,并列获得相应等次奖项。如团体奖未达到设置数量,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4.组织奖。根据比武活动的组织和成效,对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生态环境部门及个人进行奖励,共设立优秀组织及个人奖各3名;对组织保障有力、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单位及个人,给予特别贡献奖,并作为单位年度评先的优先条件。
(二)荣誉奖励
1.获得省决赛综合比武、辐射比武个人一等奖,可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破格条件。
2.对获得省决赛综合比武、辐射比武第1名的选手,可按程序推荐“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3.对获得省决赛个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个人奖项的28岁以下团员选手,符合相应条件的,次年度按程序向共青团广东省委优先推荐为“省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
对积极承办或参加大比武活动,为活动成功举办提供坚实保障和支撑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程序向共青团广东省委推荐申报“广东省青年文明号”。
4.对获得省决赛个人奖项的选手进行表彰,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评先的优先条件。
附件:
1、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的通知.pdf
3、关于组织做好第四届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暨第三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选拔活动的通知.pdf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总工会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