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项目建设区域内佛山段110KV及以上高等级电力线迁改工程(天广直流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1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 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项目建设 区域内佛山段110KV及以上高等级 电力线迁改工程(天广直流部分)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24]161号 2024-08-2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广州局广东佛山南海区;广东广州花都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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