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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500千伏粤东中南通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500千伏粤东中南通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500千伏粤东中南通道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惠州惠阳区;广东惠州惠东县;广东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广东汕尾海丰县;广东汕尾城区;广东汕尾陆丰市;广东汕尾陆河县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线路工程
(1)茅湖~祯州双回500kV线路新建改接线路工程
在惠州~茅湖 500kV甲丙线与盘龙~祯州500kV甲乙线交叉点附近新建改接线路,最终形成茅湖~祯州双回500kV线路。新建线路长度约1.1km,按同塔双回路架设。
(2)甲湖湾电厂~惠州双回500kV线路新建改接线路工程
在惠茅甲丙线与盘祯线交叉点,以及甲湖湾电厂~苏区开关站线路与盘龙~祯州线路交叉点附近,分别新建改接线路,最终形成甲湖湾电厂~惠州双回500kV线路。新建线路长度约2.0km,按同塔双回路架设。
(3)榕江~苏区双回500kV线路新建改接线路工程
在甲湖湾电厂~苏区开关站双回500kV线路与榕江~茅湖500kV单回路甲、乙线交叉点附近,新建改接线路将榕江侧两个单回路合并为双回路改接入苏区开关站,从而形成榕江~苏区双回500kV线路。新建线路段长度约2.5km,其中双回路长约0.7km,单回路长约1.8km。
(4)汕尾开关站~茅湖双回500kV线路新建线路工程
新建汕尾开关站~茅湖双回500kV线路,其中茅湖侧线路利用原榕茅甲线茅湖侧单回线路线行。新建线路长度约48.0km,按同塔双回路架设。
(5)惠州~茅湖 500kV乙线单改双新建线路工程:
利用原惠州~茅湖500kV乙线线行,拆除其单回路线路并改建成双回线路,形成惠州~茅湖双回500kV线路,并在茅湖站东侧与拟建陆丰~茅湖500kV双回线路跳通,。新建线路长度约106.7km,其中500/110kV混压同塔四回路线路长度约2.6km(与在建110kV莲塘~太阳城线路同塔),其余按同塔双回路架设。其中惠州段长约49km,深汕特别合作区段长约21km,汕尾段长约36.7km。
2、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500kV汕尾开关站扩建2个500kV出线间隔。

环评机构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电磁环境控制措施
新建线路工程设计应因地制宜选择线路型式、架设高度、杆塔塔型、导线参数、相序布置等,减少电磁环境影响。架空线路工程经过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应采取避让或增加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减少电磁环境影响。
项目线路工程出现交叉跨越或并行时,应考虑其对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综合影响。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以降低线路电磁环境影响,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确保500kV单回线路和双回线路导线最低线高不低于14m。确保沿线经过居民区处的导线高度不低于可研设计确定的典型线高。变电站扩建工程合理设置500kV汕尾开关站扩建间隔的配电架构高度、相地和相间距离,控制扩建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项目线路工程在线下或塔基附近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工序,尽量避免高噪音施工机械和设备同时运作;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在昼间休息和夜间时段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夜间作业的,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且减速慢行,输电线路和临时施工占地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对导线和金具等采取要求较高的加工工艺,防止由于导线缺陷处或毛刺处的空气电离产生的电晕,降低输电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可听噪声水平。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占用园地和林地时,应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保证塔腿露出地表的前提下,基坑开挖时尽量不开挖或少开挖施工基面,直接下挖;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临时占地区域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结合站区绿化进行,可采取灌、草相结合方式,植被种类宜选用本地物种或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种类。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禁止设置牵张场。项目新建线路工程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路段,应根据生态现状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塔基定位应避让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植物和保护动物的栖息地;若涉及保护对象,应根据保护对象的特性设计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设施等。项目新建线路工程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路段,架线施工方案设计应用不落地放线技术,采用动力伞、遥控飞艇等不落地牵放初导绳,然后通过导绳逐级牵引、高空绕牵连接、导引绳和牵引绳逐级牵引,以最终完成底线和导线的展放。海丰鸟类自然保护区内临时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采用临时栈桥和平台等可拆除设施设计。临时用地占用林地,按法规要求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临时占用林地许可,并且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必须在一年内恢复被使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
四、水环境保护措施
(一)水源保护区段线路
采用一档高跨方式分别跨越公平灌渠-赤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泗马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的一级水源保护区,不在一级水源保护区立塔。进一步优化塔位,确保线路穿越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段,塔基及其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和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立牵张场和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沿线现有道路,包括机耕路、田埂及林间小道等。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新建塔基基础,尽量减小开挖范围,避免不必要开挖和破坏原土。施工一次到位,避免重复开挖。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线路采用无人机放线等先进的施工放线方式,不砍伐出放线通道,不设置牵张场,不砍伐植被;提高线路的架线高度,确保最低线高下的植被不需要进行大幅修剪,保护线路下方的生态环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段施工采用无废污水排放的塔基基础施工方式,混凝土采用人工拌和;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清洗车辆机械;施工工地外围设置围挡设施和修建临时排水沟,避免雨水冲刷;灌注桩基础施工时产生的泥浆、砂石料加工施工废水通过设置简易沉砂池进行沉砂处理后回用,实现施工废水不外排。施工临时堆土点远离水体,施工弃土运出饮用水源保护区外妥善处置。采用苫布对开挖的土方及沙石料等施工材料进行覆盖,避免水蚀和风蚀。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集中后及时清运出饮用水源保护区。施工结束后,各类建筑废料、多余材料及生活垃圾收集后带离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避免随着雨水进入水库。
(二)其余区域线路
输电线路跨越水体时,应采用一档跨越的方式,不在水体中立塔。
变电站扩建工程,施工废水通过修筑简易沉砂池对其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原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线路工程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线路工程施工生产废水,在施工工地外围设置临时排水沟,设置沉砂池对施工废水沉砂处理后回用;文明施工、防止漫排。线路工程施工生活污水随生活据点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五、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对临时堆土、土石方等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施工作业。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对土、石料、水泥等施工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定期冲洗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在大风干燥的天气对车辆进出较为频繁的泥结路面进行洒水降尘。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固体废物利用变电站内已建成固体废物收集设施,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别堆放,并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线路施工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按规定定期清运处置,施工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在塔基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堆土场堆放土方,施工结束回填塔基征地范围,并辅以必要的植被恢复措施和工程措施。项目拆除的旧线材和塔基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正规机构进行回收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随生活据点纳入当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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