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溪县福兴矿业有限公司年选10万吨海滨砂矿选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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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遂溪县福兴矿业有限公司年选10万吨海滨砂矿选矿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湛江遂溪县 |
建设单位 | 遂溪县福兴矿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遂溪县福兴矿业有限公司年选10万吨海滨砂矿选矿项目选址位于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遂城街道遂化路(即原附城石灰厂西侧);该项目采用摇床重选、干式磁选和电选等物理选矿工艺,处理钛毛矿及锆中矿约10万t/a;主要产品分别为:钛精矿7万t/a、锆英砂1万t/a、金红石8000t/a、铁矿砂2000t/a,独居石20t/a,还有选矿尾砂约9980t/a。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中园生态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选矿废水经过循环水池处理后回用于湿选工序,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周边村庄旱地农田灌溉;厂区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网和初期雨水池收集与处理后回用湿选工序;洗车废水经洗车浅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无未采纳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