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检测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检测设备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在1号厂房一层开展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检测设备活动,生产5种型号的X射线检测设备(均属Ⅱ类射线装置),年最大生产、销售、使用(安装调试、培训、维修维护)量均为30台;同时在公司展示区展示使用以上生产的射线装置3台。 |
环评机构 |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