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6通用泊位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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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6通用泊位码头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阳江高新区 |
建设单位 | 阳江广青码头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建设1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码头采用高桩作业平台+引桥式顺岸布置,泊位长度280m;后方填海形成陆域面积12.3924公顷,作为后方港区道路及堆场用地,主要包括红土镍矿堆场、镍合金等堆场。设计吞吐量:红土镍矿300万吨、煤炭20万吨、镍合金40万吨;施工期进行疏浚,水域疏浚总量为180.16万m3,同时需要进行运营期维护性疏浚。 |
环评机构 | 阳江市蓝依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海洋水文水动力、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 报告书预测,疏浚完成后,泊位、回旋水域与航道内代表点涨急、落急流速均以减少为主,疏浚区外流速有增有减,但总体变化略小。工程浚深仅对航道潮流流速有一定影响,工程区1000m外潮流流态基本无影响。工程竣工后,港池与航道海床加深,附近海域的水动力环境也相应变化,会形成一定的淤积,工程后,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年淤积强度0.235m/a左右,回旋水域年淤积强度0.161m/a左右。 (2)海水水质 报告书预测,海域施工产生的悬沙扩散主要是在项目海域周围,悬沙浓度大于10mg/L的整体包络线面积最大为5.280km2,报告书分析,悬浮物扩散仅限于作业区附近,随着施工作业的结束工程海区的水质会逐渐恢复原有的水平。营运期各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不在本码头水域排放,不会对项目所在海域水质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采取科学合理施工工艺和施工组织施工;精确定位,减少超挖土方量,为避免超挖土方引起的多余的扰动而产生的悬浮物等。 (3)海洋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 报告书分析,项目建设导致底栖生物损失量695.42kg,浮游动物损失量969.7kg,鱼卵损失量约4.69×107粒,仔稚鱼损失量约3.42×107尾,游泳生物损失量159.93kg。经计算,项目造成的生态损失总赔偿额为657.09万元。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合理安排疏浚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在幼鱼幼虾保护期进行疏浚作业,通过采取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措施,可有效减少海洋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的影响。 (4)环境风险 本工程建设过程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船舶碰撞等产生溢油事故进而污染周边水体。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为避免上述事故的发生和降低环境风险,施工期加强与海事部门沟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合理设置助航标志,引导船舶安全通行;合理安排施工期,尽量避开台风多发期;配备足够的防止油膜扩散的装备和设施;制订溢油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区域相关应急预案衔接等。 (5)大气环境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泊位装卸及后方堆场运营产生的扬尘。报告书预测,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比较小,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经计算,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设置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苫布遮盖,减缓扬尘影响。运营期泊位装卸及后方堆场堆放均采取喷水加湿抑尘,矿石堆场进行封闭式处理,装车作业时在采取湿式抑尘设施的基础上,将装车两侧进行封闭围挡,同时在车辆前段和后端进行水幕喷淋等。 (6)地下水环境影响 项目在散货堆放及废水处理环节中产生的废水可能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防渗层结构施工完成后做上部铺面结构的防渗设计方案,项目经过防渗处理,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