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广东省汕尾管辖海域JH21-09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汕尾管辖海域JH21-09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3月16日至2022年03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3624746,020-83629853

  传 真:020-87532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省汕尾管辖海域JH21-09区块海砂开采

建设地点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项目概况

广东省汕尾管辖海域JH21-09区块海砂开采项目位于汕尾市施公寮岛东南侧海域。项目开采范围用海面积为 2.3 km2,不占用岸线与滩涂。项目设计日最大海砂开采量7.2万m3、月最大开采量144万m3、年均最大控制开采量1368万m3,开采年限2.58年;项目为露天水下开采,采用5艘采砂能力为1000m3/h的射流抽吸式采砂船(单艘吨位6000吨级)、10艘3000m3~5000m3的皮带运砂船(单艘吨位7500吨级)以及2艘辅助船舶进行作业,主要作业流程包括:射流泵将高压射流合成砂浆吸入吸砂管;吸砂管将砂浆吸到船舶后进行泥砂分选;成品砂由运砂船运出。

环评机构

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海洋水文动力、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

采砂区采砂对附近海域潮流流速及流向影响范围集中在采砂区周边2.5km范围内,前后流速变化幅度在0.022m/s以下,流向改变幅度不超过5°;施工引起的冲淤变化主要集中在采砂区周边2.5km范围内,采砂区内部最大淤积幅度为0.37m/a,平均淤积幅度约为0.31m/a;平均冲刷幅度约为-0.07m/a。项目实施对周边航道及锚区等影响较小。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严格控制开采范围、开采强度,禁止超矿区、超强度开采;采砂作业应有计划的分层逐层进行,并避免矿区边坡坍塌。

(二)海水水质

本项目施工过程引起的悬浮泥沙沿涨落潮方向往东北和西南方向运动,南北向扩散最远距离为5.1km,东西向扩散最远距离为4.0km,整体上看,表层没有产生大于100 mg/L浓度区,大于10mg/L、20 mg/L、50 mg/L浓度区的包络线面积分别约为18.72 km2、15.25km2、8.67km2。项目悬浮物的影响主要在采砂期间,采砂结束后,其影响将逐渐消失;产生增量超过10mg/L的悬浮泥不会扩散至汕尾遮浪角东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汕尾碣石湾鲻鱼长毛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遮浪角东人工渔礁保护区禁止类红线区、遮浪重要滨海旅游区限制类红线区、施公寮重要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限制类红线区等敏感区域。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在大风大浪、大雾和雷暴等灾害天气时应暂停作业;减缓射流船穿透海底淤泥层的速率,减少悬浮物扩散;采砂船经分选后含细砂及淤泥的海水,在距离海底上方约2m处溢流回海底,减少悬浮泥沙对表层水体的影响;船舶生活污水、舱底含油污水和碎石杂物收集上岸交有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理;做好采砂船及运砂船的日常维修和检查工作,保证船只的密闭性。开采期间对项目所在海域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根据跟踪监测结果,及时调整采砂方案和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

(三)海洋沉积物

采砂作业对沉积物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悬浮泥沙影响范围内,采砂过程产生的悬沙浓度增量较小,不会对沉积物的环境质量发生明显的变化。项目实施会使上述区域海洋沉积物的垂直结构和表层组成、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化,在采砂结束一段时间后,将重新建立新的相对稳定的沉积物环境,但基本不会导致沉积物的二次污染。

(四)海洋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

采砂过程将引起局部海域内水体悬浮物增加、透明度及溶解氧降低,对浮游植物、浮游动物、游泳生物、鱼卵仔鱼等产生一定不良影响;采砂过程采砂区的底栖生物种类将被掩埋、覆盖,造成栖息于此的底栖生物生物量的损失。报告书预测,本项目采砂造成的生物损失量约为:底栖生物387.328t、浮游植物的损失量为6.049×1014cells、浮游动物1.64×105ind、鱼卵1.786×108粒、仔稚鱼5.436×107尾(1210.84kg)。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合理安排采砂强度及采砂范围,降低在春、夏两季(4~7月)鱼卵及幼鱼的发育生长期、幼鱼幼虾保护区的保护期(3月1日至5月31日)的作业强度,敏感期将每月平均采砂时间降至15天,月均采砂量控制在72万m3以内;采用低噪声、设备性能良好的采砂船,尽量降低施工船舶噪声可能对海洋生物的环境影响;在采砂过程中,如发现有白海豚出没,应立即停止施工,以免对白海豚造成伤害。按照要求及时缴纳海洋生态补偿资金,用于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开采期间对项目所在海域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根据跟踪监测结果,及时调整采砂方案和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

(五)环境风险

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可能发生的通航安全事故、船舶碰撞发生溢油事故进而污染周边海域等。为避免上述事故的发生和降低环境风险,施工前向海事部门申请划定施工水域和安全作业区域,设置航行警戒标,配置现场警戒船,必要时向海事部门申请发布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申请协助进行水上安全维护;配备足够的防止油膜扩散的装备和设施;制订溢油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区域相关应急预案衔接等。报告书分析,严格落实上述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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