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穗莞干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穗莞干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穗莞干线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广东东莞高埗镇

建设单位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起于广州市广东省天然气管网一期管道工程增城分输站,经广州市增城区、东莞市高埗镇,止于东莞市高埗镇高埗末站。线路全长15.88公里,其中广州段长14.80公里,东莞段长1.08公里,管径D914mm,设计压力9.2兆帕,设计输量为50亿立方米/年。

环评机构

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营运期生活污水预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采用污水罐车外运;井封废水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营运期加强管道日常检查和维护,按规定检修,防止管道天然气泄漏。
3、环境风险:做好管道维护等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全线管道强度按四级地区最高强度等级设计,并按照建设单位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中II级(公司级)进行响应。
4、其他:运营期无噪声及固体废物产生。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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