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遂溪县联丰矿物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海滨砂选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遂溪县联丰矿物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海滨砂选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遂溪县联丰矿物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海滨砂选矿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湛江遂溪县

建设单位

遂溪县联丰矿物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遂溪县联丰矿物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海滨砂选矿项目位于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国道G228赤头路段北侧(原遂溪县城西乡西溪)。拟采用湿式磁选、螺旋重选、摇床重选、干式电选、干式磁选等物理工序,年处理钛毛矿约1.8万吨,锆中矿约1.2万吨,选矿产品主要是钛铁矿9600t,锆英砂12500t,金红石4300t,尾砂3570t,独居石30t。

环评机构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选矿生产废水经过循环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厂区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网和雨水池处理后回用选矿工序;洗车废水经洗车浅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
2)废气:①烘干烟气:项目共设置2个烘干炉,烘干烟气分别经2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2根24m高烟囱排放。②粉尘废气:无组织粉尘采取密封车间、定期洒水等处理措施。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减少对项目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烘干炉、重选摇床、磁选机、电选机等布置于车间厂房内,阻隔噪声扩散。
4)固体废物:选矿尾砂外销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地下水池构筑物等按一般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无组织粉尘采取密封车间、定期洒水等处理措施,经过除尘处理之后项目厂界粉尘浓度均达标。
6)辐射防护管理措施:按规范要求做好伴生放射性物料的辐射防治措施,厂区按控制区、监督区和一般区进行管理,严格控制内照射及工人接触物料时间,重点岗位工作人员配置个人剂量计,厂内配备辐射监测仪器,原料及产品等物料严格执行台账管理制度。
7)环境风险:本项目不使用环境风险物质,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建设单位生产过程中对各风险源加强管理,并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等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营运期保持循环水池正常水位运行;项目配套有应急水池,正常工况保持空置;编制并执行应急预案,防范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无未采纳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