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强流重离子加速器装置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强流重离子加速器装置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3月13日至2024年03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强流重离子加速器装置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惠州惠东县

建设单位

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项目概况

(一)拟对原已获得环评批复(粤环审〔2017〕671号)的强流重离子加速器装置(以下简称HIAF装置)项目的进行改扩建,主要改扩建建设内容为:延长HIAF装置超导直线加速器隧道长度,将原低能核结构谱仪、强流离子束辐照终端合并为低能综合终端,新增高能综合端和高能量密度物理终端,优化放射性次级束分离器设计、外靶实验终端屏蔽设计、加速器设计;加速器隧道上方地面新建直线设备楼、1号测试大厅、2号测试大厅等配套建筑,相应区域由原来的公众区变为监督区。
   (二)拟生产HIAF装置(最大能量4.15吉电子伏每核子,最大流强7.0E+11每脉冲粒子数,属Ⅰ类射线装置),并开展相应的销售、安装调试、维修维护,年最大销售、使用(安装调试、维修维护)1台。

环评机构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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