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广东安迪科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广东安迪科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安迪科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东莞松山湖

建设单位

广东安迪科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扩大生产规模,扩大原批复放射性同位素药物生产量,新增生产、分装、销售放射性同位素的种类,调整公司一层原批复的3个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为1个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具体包括:增加正电子药物生产车间与固体靶处理车间放射性核素氟-18、碳-11、氮-13和固体靶处理车间放射性核素铜-64、锆-89、碘-124的使用量,新增固体靶制备放射性核素镓-68;增加单光子药物生产车间锝-99m、镓-68、铼-188的生产量,新增制备生产放射性核素钇-90,新增分装、销售放射性核素镥-177;增加核素处理车间放射性核素锶-89、碘-123、碘131的分装、销售量,新增分装、销售放射性核素锕-225、钍-227、镥-177,新增合成、分装、销售放射性核素铜-64、锆-89、碘-124、镓-68,终止分装、销售放射性核素碳-14和代理销售放射性核素镓-68,新增代理销售放射性核素碳-14(不贮存);放射性成品库新增开展销售碘-125粒子源,改建原杂物间和制水机部分空间为HPLC室,用于放射性核素氟-18、镥-177的质量检验;增加二层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中氟-18、碳-11等11种放射性核素使用量,新增开展钇-90、碘-123等5种放射性核素质检活动。

环评机构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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